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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25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乌鸡抽检结果显示,等批抽检样品共计451批次,次食其中合格448批次、合格不合格3批次。上海
据了解,乌鸡此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等批包括:保健食品、次食罐头、合格冷冻饮品、上海肉制品、乌鸡糖果制品、等批食用农产品等。次食
3批次食品不合格,合格涉及乌鸡、生姜以及韭菜。其中,上海市闵行区胡明波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乌鸡,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4/21,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由曲振洋生产、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国洋18593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4/20,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食用少量的残留农药,人体自身会降解,不会突然引起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没有清洗干净带有残留农药的农产品,可能会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加重肝脏的负担,或者引起恶心等。
由上海小生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上海宝山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丹霞山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4/25,不合格项目为啶虫脒。啶虫脒是一种具有触杀、渗透和传导作用的吡啶类杀虫剂。啶虫脒中毒后会出现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抽搐、恶心、呕吐等健康危害。
据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